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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秸秆绿色减损综合利用潜力、阻碍及对策3

2024-03-25 16:37:07 宏胜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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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玉米秸秆绿色减损综合利用数量不断增多

随着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不断突破,秸秆实际利用数量不断增多、利用效率不断提升是可预见的。在原始社会,由于农户对于秸秆燃料、饲料作用的依赖,秸秆的利用数量和利用比例都处于高位,随着工业替代品的进入,秸秆的传统作用丧失,而新型的综合利用技术还未能成型,最终造成大量秸秆无人问津的局面。随着新型技术的不断问世以及农户对于新型技术应用熟练度的提高,在国家政策推动下,秸秆又可以以工业原料、基料等身份重新进入市场,为农户带来收益,农户作为秸秆能否回收利用的第一决策者,自然也会重新审视秸秆的作用,将其进行打包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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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秸秆绿色减损综合利用的障碍

虽然推行玉米秸秆绿色减损综合利用有诸多裨益,且我国充足的秸秆资源数量也意味着具有秸秆绿色利用的需求和广阔的市场基础,但当前我国秸秆绿色综合利用相关产业的发展还相当不完善,具体表现为利用数量少、利用方式单一、产业链附加价值低、农户接受意愿弱等,本研究从农户、企业、政府3个层面出发,分析我国玉米秸秆综合利用存在的阻碍因素。

3.1农户层面的障碍  从农户的角度来看,造成玉米秸秆综合利用未能实现大面积推广的阻碍因素最起码来自于3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农户传统种植观念的惯性,在传统种植模式中,由于不具备专业的秸秆处理机械和技术,焚烧秸秆就成为玉米收获环节之后的固定操作,目的在于抢占农时、杀死虫卵病菌等,这是在条件不足的情况下农户为了省时省力做出的自然选择,时至今日,虽然已经具备了秸秆处理的技术和机械,但是作为最基本的生产决策单位,农户还存在接受与否的问题,尤其是我国粮食主产省份多为经济欠发达省份,农户兼业现象普遍,大量农业劳动力外出导致农业生产劳动力短缺,也降低了农业收入在家庭收入的占比和重要性,农户更加不具备更改种植模式的意愿,焚烧秸秆依然成为农户在劳动力不足等约束下的自然选择。

第二个方面是农户技术掌握程度不足的问题。以目前最为普遍的秸秆还田为例,秸秆还田要想获得理想结果,需要达到一定的操作标准,在秸秆粉碎度、翻土深度、土壤湿度、温度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要求,在还田之后还需要施用一定量的氮肥进行腐化催熟,并及时进行灌溉,以减少根系间空隙,但是目前大部分农户对于秸秆还田这一项技术一知半解,多数农户仅能做到将秸秆粉碎还田,却无法达到操作标准,后续的施肥灌溉环节更是无法配套,导致秸秆只是“留田”而未能“还田”[9],甚至未腐化催熟的秸秆还会加大土壤间隙,导致玉米扎根困难,对冻害等自然灾害的抵御能力下降,技术的掌握难度更加导致农户对秸秆还田的抵制。

第三个方面是成本问题,这也是最重要的一个方面。从农户角度来看,影响技术能否应用到地头的最直观因素是成本收益。以秸秆还田为例,虽然政府不断推动,并且也给予了一定补贴,但是并不能完全覆盖秸秆还田的成本,且秸秆还田的收益更多体现在生态方面,而农户的关注点并不在此,因此即使秸秆还田对整个社会有益,但并不能带动农户的积极性,只有将这一收益内化,让农户享受到生态改良带来的实在利益,才是推动秸秆还田最有力的措施。

3.2产业层面的障碍  从产业发展角度来看,秸秆综合利用最大的障碍是技术问题。目前我国秸秆综合利用的途径不断丰富,但技术成熟度还远远不够。秸秆加工产品的利润空间取决于成本和销售价格之间的差距,目前随着国家对秸秆综合利用的不断推广,秸秆收购成本近年来已经有所上涨,但是由于秸秆加工品的替代品较多,在销售价格上不具备优势,因此降低秸秆加工成本成为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争夺利润的主要阵地,受限于目前的技术壁垒,秸秆加工成本降低艰难,利润空间不断压缩,导致秸秆综合利用的产业化进程举步维艰。  除了经济效益之外,秸秆绿色减损综合利用的多样化趋势也要求秸秆绿色减损综合利用的基础性、关键性技术需要加强,例如在秸秆燃料化过程中如何解决秸秆固化、碳化设备高耗能、低产量的问题。事实上,一些新兴秸秆绿色减损综合利用技术目前多停留在实验室阶段,未能实现大面积推广,原因就在于相对应的机械设备还未研发成功,配套技术体系还未搭建完备。  另外,玉米秸秆的综合利用除了就地还田外,大部分玉米秸秆都需要离田作业,涉及玉米秸秆的收储运问题。目前国家虽然针对玉米这一粮食作物搭建起成熟的收储运体系,但对于玉米秸秆还未有对应建设[10],这使得玉米秸秆的收储运成本居高不下,产业发展基础异常薄弱。

3.3政府层面的障碍  从政府层面来看,首先是如何采用合适的政策体系引导农户、社会资本或者地方企业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相当一部分的秸秆综合利用收益是生态环境的外部性收益,是一项全体社会受益的公益事业,市场主体并不能从中真正获取经济收益,进而导致“市场失灵”的情况,这就需要政府采取行政手段将这部分收益内部化。目前我国政府采取的行政手段可以大致可分为两种:第一种是补贴性质,受限于财政压力,补贴力度并不能完全覆盖秸秆综合利用的成本;第二种是惩罚性质,如使用强行管制手段禁止农户焚烧秸秆,对于违反政策的,采用行政手段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严重者还可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11],虽然这一办法在禁烧秸秆上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对秸秆回收利用并未起到激励作用,导致形成“政府不让烧、农户不回收”的“两头堵”局面。  另外,我国秸秆综合利用回收还存在标准体系建设滞后问题。秸秆综合利用作为国家近几年不断推动的领域,整个产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就,具体表现之一就是秸秆综合利用的方式更加多样化,秸秆加工产品层出不穷,但由于市场行为走在了前面,目前我国市面上关于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以及加工品质量和标准参差不齐,不同标准体系之下的技术无法相互有效衔接[12],严重拖累了整个秸秆加工行业的整体发展节奏,亟须由政府牵头建立行业协会来制订技术标准和生产规范,形成统一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体系,进而加快整个产业的发展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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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玉米秸秆回收利用的政策建议

4.1加大政府补贴力度

加大政府对秸秆还田等综合利用技术的补贴力度。农户作为秸秆还田能否有效贯彻的第一决策者,其优先考虑的是自身成本收益,而从收益来看,整个社会确实享受到了农户因为秸秆还田所带来的生态效益,这也为农户享受政府补贴提供了基础的经济学逻辑,即农户是有权享受补贴的。目前我国政府对于农户的补贴并不能覆盖成本,多地政府采用罚款等手段限制农户焚烧秸秆,一方面这违背了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另一方面也将成本转嫁到了农户身上,进一步压缩了农户的种粮收益,打击了农户的种粮积极性,不利于我国粮食安全战略的实施,行政手段可以作为补充,但不可将其作为主要手段。同时,在政府财政允许的情况下,应尽可能给予相关企业一定的免税政策,加快秸秆收储运体系的建设完善[13]。

4.2加快技术研发进度  充分发挥我国农业院校以及农业科研部门的优势,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加快秸秆综合利用研发技术,尤其是针对一些共性问题,要加大资金投入,提高我国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在研发过程中,要注重研发基础的集成性和系统性,将秸秆综合利用的应用作为重要工作,考虑以企业为桥梁,链接科研院所和实际应用市场,扶持打造一批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的领军龙头企业,尽可能做到研发一批、推广一批、应用一批。此外,针对目前我国秸秆绿色减损综合利用已经有了一些相对成熟的技术的研发现状,可在此基础上将低成本作为研发重点,尽快将这一批技术投入市场。

4.3加强农户宣传力度  目前由于存在秸秆综合利用农户无法享受到直接的经济收益这一现实情况,在推广过程中要尽快解决这一痛点,宣传思路可以确定为如何让农户意识到秸秆的变废为宝,宣传重点应在经济价值[14],而不应只局限于秸秆回收利用的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各级政府要充分宣传引导,让农户意识到秸秆虽然是副产品但依然有其自身的经济价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农户的带动性,调动农户的主观能动性。因此,要以政府为主导,调动企业和农户,三方联合,尽可能深入挖掘秸秆在当地的经济价值,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建立长期有效的秸秆回收机制[15]。

4.4加大农户培训力度  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近些年来层出不穷,即使农户有使用意愿,也并不一定具备使用能力,因此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相关培训工作,近期可以将秸秆还田技术培训作为重点工作[16]。需要考虑到的是,秸秆还田作为一项相对复杂的技术,简单的培训工作并不一定能使农户真正掌握该项技术,如果农户使用了秸秆还田却因操作不当造成来年损失,必然会打击其积极性,因此应在还田后对农户还田成果进行查验,确保农户切实掌握该项技术和技术应用到位。在秸秆还田培训的基础上,形成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体系,不断提高农户的技术丰富程度,增强农户将秸秆变废为宝的能力,提升农户自身回收秸秆综合利用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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